千万富翁400万善款赎罪仍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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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平.千万富翁400万善款赎罪仍获刑[J].公民与法治,2010(5):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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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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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3年前,重庆男子王明为帮朋友收债致人死亡。改名换姓逃至外地。在随后的逃亡生涯中。他辛苦打拼积累起上千万的家产。为了赎罪。他先后投入几百万元行善积德,并当选为县政协委员。然而。案发13年后。功成名就的王明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2009年12月15日。法院综合王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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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千万富翁 赎罪 2009年 致人死亡 政协委员 公安机关 犯罪事实 危害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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