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整计划草案强制批准权的理解与适用 |
| |
引用本文: | 蒋新华.对重整计划草案强制批准权的理解与适用[J].中国律师,2010(11):50-52. |
| |
作者姓名: | 蒋新华 |
| |
作者单位: |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我国《破产法》赋予了法院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强制批准权。并明确了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条件。这一制度对促进债务人的重整,实现破产法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立法宗旨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但同时,由于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条件设置不够完善,在某些情况下对于普通债权人的保护可能不利,甚至显失公平,进而又违背了破产法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立法宗旨。对此,需要法院能够正确理解强制批准权,并遵循合理程序规范审慎行使。
|
关 键 词: | 重整计划 批准权 草案 社会利益最大化 《破产法》 立法宗旨 显失公平 程序规范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