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民意与法律应有之品性——从“躲猫猫”事件切入 |
| |
引用本文: | 王启梁.网络时代的民意与法律应有之品性——从“躲猫猫”事件切入[J].中国检察官,2009(9):75-75. |
| |
作者姓名: | 王启梁 |
| |
摘 要: | 检察官客观义务,是指检察官超越控方立场,坚持客观公正。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是检察制度的基本要求,但基于不同的司法制度背景,形成以德国法和美国法为代表的两种类型。检察官为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责需成为热情的控方当事人.又因客观义务而应当冷静的、无偏倚的司法官,而这两种角色是相互冲突的。应当注意客观义务的限度并警惕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同时注意通过外部制度保证客观义务。在我国,因为检察制度的性质及其背景,更须确立检察官客观义务。为此,
|
关 键 词: | 客观义务 检察官 中国法 语境 检察制度 客观公正 制度背景 打击犯罪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