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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无偿受赠房屋情况免征个税
摘    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6部门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办法明确了试点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则,对试点地区企业、商业银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行为进行了规定。

关 键 词:人民币结算  结算管理  贸易  中国人民银行  试点地区  商业银行  财政部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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