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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控制与胁迫另一国行为的国际责任
引用本文:赵洲.指挥、控制与胁迫另一国行为的国际责任[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1,26(5):57-61.
作者姓名:赵洲
作者单位:巢湖学院,巢湖,238000
摘    要:在国际责任法上,指挥或控制另一国实施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应对该行为承担国际责任,胁迫另一国实施一行为的国家应对该行为承担国际责任,但一国对另一国行为的责任的内在逻辑和法理依据并不明确。这将影响、制约对责任归属的具体情形和事由的理解适用,以及这些特定的归责情形和事由自身的发展完善。为此,需要在一国对另一国行为的责任方面确立一种“相当因果关系”,以此为框架分析界定指挥、控制与胁迫行为的责任归属问题。

关 键 词:指挥控制  胁迫  因果关系  国际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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