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香港的青少年罪犯感化教育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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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志新.浅谈香港的青少年罪犯感化教育制度[J].中国监狱学刊,2001(4):8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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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志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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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518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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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从青少年罪犯教育矫正的需要出发,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感化教育制度。所谓感化制度,就是对青少年犯罪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经法院判决并发出“感化令”、“羁留令”或“社会服务令”.由香港杜会福利署以社会工作的模式,对“受感化者”分别实施感化服务、住院训练、社会带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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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犯教育 法院判决 青少年犯罪 制度 法律 规定 社会工作 福利 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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