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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的逻辑起点
引用本文:徐学东.论行政法的逻辑起点[J].探索,2007(5):183-186.
作者姓名:徐学东
作者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省级机关分校,四川,成都,610017
摘    要:行政法不仅属于法学的范畴,也属于行政学、政治学的范畴.只有行政权才能把这两个范畴统一到行政法的层面上.因此,行政法的逻辑起点应该是能涵盖政治学、行政学与法学的"行政权",而不是 "行政"或"人权".

关 键 词:行政  行政权  人权  逻辑起点
文章编号:1007-5194(2007)05-0183-04
修稿时间: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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