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探析——以珠海市农民工法律援助权益保障为切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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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志娟,吴振.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探析——以珠海市农民工法律援助权益保障为切入[J].法制博览,202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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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志娟 吴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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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2. 广东省珠海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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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珠海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研究——以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保障为切入研究》(2021YBA0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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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精准施政,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权益是实现社会实质正义、填补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洼地、铸就“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实证调研显示,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法律援助业务板块辐射特殊群体特征明显,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在法律援助对象中占比较大,援助案由聚焦。针对目前供给资源限于政府采购社会律师服务,财政运行成本高、援助对象和受案裁量的规定模糊、立法精度不够等现实问题,以特殊群体社会权益有效保障为切入,通过构建“政府采购+社会公益服务”的多元协同供给模式,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供给标准等机制,或将有利于地方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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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援助 特殊群体 供给模式 多元协同 标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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