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报刊侵犯名誉权侵权主体的确认
引用本文:史有勇 ,邵万雷.报刊侵犯名誉权侵权主体的确认[J].法学,1990(3).
作者姓名:史有勇  邵万雷
摘    要: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人身权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是公民、法人根据其行为表现,取得的有关其人格、素质、品德的社会评价的一种不可侵犯的权利。民法通则对公民、法人名誉权实施保护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人格权的尊重,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加强的重要标志。民法通则公布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人懂得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名誉权,因而名誉权纠纷案件不断上升。特别是公民、法人控告报刊、杂志上的文章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更为突出。这类案件审理中难度较大。其中难题之一,是如何确认这类侵权的被告,即侵权主体。新闻报道或其他形式的作品侵犯名誉权,首先遇到这样一个事实:就是介入侵权活动的,除了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