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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3月1日起实施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规定,省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州市领导班子正副职,如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被行政问责。10种情形列入问责,包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求进取、

关 键 词:云南省人民政府  行政问责制  地方政策  浏览  法规  政府部门  领导班子  所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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