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未婚先孕的员工合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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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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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于去年初应聘到本市的一家公司工作,在入职前填写公司下发的个人信息登记表时,我登记的婚姻状况为未婚。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我签收到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其中规定“未婚先孕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但几个月前,我却因意外怀孕身体不适而没法坚持上班,只得请假在家休假。公司人事部门获知此事后,便以“未婚先孕,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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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婚先孕 用人单位 公司规章制度 合法 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 辞退 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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