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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与骑士制度及其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
引用本文:周立胜.士与骑士制度及其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J].法律科学,2012(6):36-43.
作者姓名:周立胜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摘    要:士是指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直存在的、以"弘道救世"为己任的、其社会群体(或阶层)在各自社会起到中流砥柱作用的人。士制度主要包括士主体规范、士行为规范、士之特权与使命规范等。骑士是指形成并存在于中世纪欧洲的以追求与维护个人及社会荣誉为己任的、对其相关社会起重要作用的骑兵阶层中的人。骑士制度也可以从骑士主体规范、骑士行为规范及骑士权利义务规范三个方面来概括。士与骑士制度具有同样重要的法律文化地位,但二者从经济、法理、思想基础,到具体内容与各自之特点都存在巨大差异,从而塑造了中西传统法律文化之不同内容、特征与命运。

关 键 词:士制度  骑士制度  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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