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敲诈“问题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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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清.“中纪委”敲诈“问题官员”[J].政府法制,2009(1):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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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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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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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说起“中纪委”,人人都知道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个机构,然而有一段时间,它却成了广西一名男子的“名字”。这个原名叫蓝智的男子将“中纪委”作为自己的名字开账户,之后向他认为的“问题官员”寄信敲诈,要求他们将“罚款”存进这个户名叫“中纪委”的邮政储蓄卡。2008年9月,“中纪委”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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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纪委 官员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级人民法院 邮政储蓄卡 敲诈勒索罪 有期徒刑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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