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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敲诈“问题官员”
引用本文:王清.“中纪委”敲诈“问题官员”[J].政府法制,2009(1):26-27.
作者姓名:王清
作者单位: 
摘    要:说起“中纪委”,人人都知道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个机构,然而有一段时间,它却成了广西一名男子的“名字”。这个原名叫蓝智的男子将“中纪委”作为自己的名字开账户,之后向他认为的“问题官员”寄信敲诈,要求他们将“罚款”存进这个户名叫“中纪委”的邮政储蓄卡。2008年9月,“中纪委”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关 键 词:中纪委  官员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级人民法院  邮政储蓄卡  敲诈勒索罪  有期徒刑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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