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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刑事公诉案件退侦浅析
引用本文:毛强华.当前刑事公诉案件退侦浅析[J].人民司法,1991(8).
作者姓名:毛强华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当前,刑事公诉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中出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据统计,宁夏回族自治区1989年退侦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3%,1990年为14%,这表明,近两年来,我区人民法院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数量增多了。 退回补充侦查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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