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刑法施行后土地附属刑法的效力与适用问题探讨
引用本文:姜爱林.新刑法施行后土地附属刑法的效力与适用问题探讨[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1998(1).
作者姓名:姜爱林
作者单位:湖北省土地局 博士研究生武汉市430070
摘    要:土地附属刑法亦称非刑事法律中的土地刑法规定,它是对刑法典的有益补充,是我国刑事立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新刑法已经开始生效施行,无疑,这对于打击土地犯罪具有里程碑的作用,但新刑法未就原土地附属刑法的效力适用问题作明确的规定,而土地附属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的某些规定与新刑法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使用起来有所不便。很显然,这一状况对新刑法与土地附属刑法的执行是极为不利的。为了避免、消除实际上的混乱,本文拟就其适用及其效力问题作些探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