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卢梭思想体系中的“理想国”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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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佳智.论卢梭思想体系中的“理想国”建构[J].法制与社会,20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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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佳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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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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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研究成果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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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卢梭以他对浪漫主义的天赋敏感而站在了理想主义的彼岸对人类文明的演进进行了独特的审视,这是他思想体系中的特殊情感禀赋,也决定了他的思想体系中的“理想国”的建构有着非凡的意义.从“自然状态”出发,通过社会契约的自愿“签订”,每个共同体的成员用天赋的权利置换了平等的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人类从此进入社会状态,“立法者”是这个“理想国”的保护神,脱离“公意”的政府是潜在的摧毁者,而公民宗教在理想国的建构中也起到了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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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卢梭 理想国 自然状态 社会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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