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圆厦门特区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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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斌生.梦圆厦门特区立法[J].人民政坛,2009(8):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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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斌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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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1年11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授权广东、福建两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这个决议开启了授权经济特区立法之门。要打开国门引进外国资金和先进技术,就得立法先行,制定出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规则,以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区法规先得由厦门自行起草拿出草案初稿,然后上报省人民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此市委专门成立了特区立法的起草工作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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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厦门特区 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 省人大常委会 经济法规 经济特区 起草工作 先进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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