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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
引用本文:曾荫权.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0(6):553-553.
作者姓名:曾荫权
作者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
摘    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的规定和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的规定,

关 键 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行政长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  附件  修正案  草案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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