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采购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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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力,李慧.试论政府采购审计[J].中国监察,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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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力 李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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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马力),山东财政学院(李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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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实施政府采购是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和方法。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透明、效益和廉政,对政府采购工作实施必要的审计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政府采购审计从其审计对象来看,主要分为行为审计和财务审计,本文拟对此作一些初步探讨。一、对政府采购实施审计监督的必要性1.是《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性要求。《政府采购法》第68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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