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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社会法庭”说点好话
引用本文:廖盛芳.给“社会法庭”说点好话[J].中国人大,2010(7):50-51.
作者姓名:廖盛芳
摘    要:“社会法庭”是河南省推出的一种调解模式,聘请在乡村德高望重、处事公道的群众担任“社会法官”,针对婚姻纠纷、家庭赡养纠纷、邻里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伦理等,以最快捷、不收费的独特方式调处矛盾纠纷。从2009年4月开始,河南法院按照分批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新乡、郑州、许昌等地开展了“社会法庭”试点工作。截至去年12月底,

关 键 词:社会  法庭  民事纠纷案件  2009年  婚姻纠纷  赡养纠纷  邻里纠纷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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