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何时走出执法困境?——关于医疗纠纷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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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各地医疗纠纷不断增多,而且牵涉到许多法律问题。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2月份披露:1996年1月至1997年2月,中消协共收到各地对医疗问题的投诉37件;1997年3月至1998年1月,中消协共收到这方面的投诉14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近4倍——医疗纠纷已成为中国12大投诉热点之一。国务院、卫生部早在1987年和1988年就分别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各省也都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然而,由于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因素,加之医疗工作专业性太强,行外人士对相关知识知之甚少,在一些医疗事故中,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面对一幕幕滴血的悲剧。听着那些孱弱的生命的呼唤,不论是受害者还是司法实践者都感到必须尽快走出执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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