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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监督的“常规武器”
引用本文:田必耀.善用监督的“常规武器”[J].人大建设,2008(12):16-18.
作者姓名:田必耀
摘    要:“常规武器”的力量 在人大历史上,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一直是监督的常规模式。 从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至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一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1979年,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听取和审议本级“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也成为地方人大监督最常用的监督形式之一。

关 键 词:常规武器  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一府两院”  常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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