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工区总工会依法为职工讨回34.74万元“救命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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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莉,邓光宇.武汉市江汉工区总工会依法为职工讨回34.74万元“救命钱”[J].工友,2006(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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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莉 邓光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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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企老板违约断缴医保金,致使238名职工的医保断保,长达5个月无法刷卡看病,经江汉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协调,34.74万元医保金终于补缴到位。2005年11月30日,苦撑一个多月无法入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何翠萍终于住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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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工 法律援助 总工会 武汉市 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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