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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公民自治思想论要
引用本文:陈兆旺,唐睿.亚里士多德公民自治思想论要[J].理论月刊,2012(8):179-184.
作者姓名:陈兆旺  唐睿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200433
摘    要:亚里士多德公民自治思想是对当时古希腊诸多城邦政治实践的理论回应。其公民自治的含义就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城邦公民"轮番为治"。亚里士多德的公民自治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公民自治的主体是所有具有公民资格的公民;客体是城邦公共事务;实践平台是公民城邦共同体;实践方式是直接民主。而亚里士多德的公民自治的实现必然要面临以下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公民自治的前提条件是公民财富与实力;公民自治对公民能力与公民教育的要求;公民自治所需的制度框架与公民精神基础;如何平衡公民自治与法治的张力。亚里士多德的公民自治思想也遗留下一系列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小国寡民导致"阶级立法"使得公民自治面临持续的冲击;人治与法治的张力;囿于城邦政治单一的公民自治结构;过分强调公民能力,而造成其与公民自治体制的张力。

关 键 词:亚里士多德  公民自治  公民政治  古希腊  城邦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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