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依法拒捕是社会的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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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巧俊.公民依法拒捕是社会的进步[J].政府法制,2006(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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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巧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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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电视电影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镜头:一伙警察去民宅抓捕人,首先掏出警官证说:“我们是警察。”然后拿出拘传证:“请你跟我走一趟。”但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很多场合中警察抓人是不出示警官证和拘传证的。5月24日《京华时报》报道,河北4名警察见了“目标”就冲上去用手铐铐住,强制往警车里塞人,以致招来民工阻止带人拒捕事件。据当地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说,被抓的人在河北定兴因欠款被起诉,因4名河北警察现场暂时无法出示异地抓人的拘传证,民工们拒绝让他们把人带走。民工拒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实际上是私权与公权的博弈,这是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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