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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地方党委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能力
引用本文:刘志杰.不断提高地方党委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能力[J].红旗文稿,2007(3).
作者姓名:刘志杰
作者单位:中共大同市委 常委、组织部长
摘    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近年来,大同市委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入手,注重发挥地方党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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