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制度与劳动合同规范的耦合机制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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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思路,吴杨.弹性退休制度与劳动合同规范的耦合机制构建[J].理论与改革,2024(2):154-17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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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思路 吴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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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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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立法研究”(22AFX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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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受制于单一退休渠道的严格限制,“劳动合同到龄终止”的法律规定难以实现退休的效率目标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兼顾。退休年龄的单一技术标准有违退休制度演化的系统耦合规律,这是源于强制干预手段与弹性退休内生调整逻辑的错配。以社会系统论观之,退休自主的权利塑造提供了弹性退休制度与劳动合同规范的耦合契机,弹性退休年龄与劳动合同规范要素的交互促成了系统间的结构耦合,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构成了双重耦合路径。耦合机制的运行应遵循程序主义方法,依赖于退休权利在劳动合同中的行使、退休对话机制的内嵌与劳动者可行能力的判断,最后通过劳动合同终止限制的强制性规则与解雇原因的动态审查机制对耦合机制予以限制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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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弹性退休制度 退休权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 社会系统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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