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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问责制制度设计存在的缺陷与完善
引用本文:仇荀.我国行政问责制制度设计存在的缺陷与完善[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8(6).
作者姓名:仇荀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哈尔滨,150080
摘    要:一、行政问责制的含义与意义行政问责制,是指特定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承担的职责和履行的义务而实施的,并要求其按特定的法律程序承担否定性结果的一种规范。推行行政问责制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主逐渐成为人民政治生活的价值取向,民主政治建设也不断深入发展。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必须以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依归,对人民负责,保证政府官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行政问责制的推行,可以极大地加强政府官员的责任意识,使他们在责任制度的约束下真正为人民的利益服务,从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实行行政问责制是建立现代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责任政府是以维护政府的民主性质为根本,其实质也是政府对选民负责,为选民服务。我们这里所说的责任政府,是特指行政意义上的责任政府,它强调的是行政机关内部权责关系的对应,其主要价值目标是提高行政效率和惩戒官员的错误。具体包含三个层面:一是行政机关内部权力的分配。二是权责的一致性。什么样的权力对应什么样的责任,它强调权力与责任的统一性、对等性、平衡性。三是...

关 键 词:行政问责制  制度设计  缺陷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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