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要做到“两个坚持、三个到位、四个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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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玉珉.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要做到“两个坚持、三个到位、四个结合”[J].中国检察官,2006(1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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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玉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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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垦区人民检察院,1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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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解决政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需要,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目标和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作为执法最前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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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法治 基层检察机关 理念教育 政法工作 社会主义方向 执法行为 执法公正 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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