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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国的公证赔偿制度说起
引用本文:王继华.从德国的公证赔偿制度说起[J].中国公证,2005(1):11-12.
作者姓名:王继华
作者单位:国信公证处
摘    要:在德国,1918年立法制定了公证保险赔偿制度.德国公证赔偿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公证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范畴,原因是公证赔偿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关 键 词:公证赔偿制度  德国  1918年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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