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代表满意——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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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先贞.一切为了代表满意——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访谈[J].时代主人,2012(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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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先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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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是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岁末年初,是代表建议办理"交帐"的时间,本刊特推出"代表建议办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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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提出建议 人大代表 会议代表 人大常委会 意见 工作机构 江西省 承办 主办单位 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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