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过路费案”定性分析 |
| |
引用本文: | 刘宪权,李振林.“天价过路费案”定性分析[J].法学,2011(3). |
| |
作者姓名: | 刘宪权 李振林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 |
基金项目: | 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建设项目(项目号:S30901)资助 |
| |
摘 要: | 天价过路费案存在诸多争议,但其中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予以澄清:我国《刑法》第266条中的财物一词实际上包含了财产性利益的内容,因而骗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完全可以成立诈骗罪;增加收益和减少支出均可以成为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骗免通行费本质上属于非法骗取他人财物;无论本案行为人所使用的军车牌是真抑或是假,其骗免通行费的行为都可以构成诈骗罪;本案行为人并不构成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抑或合同诈骗罪。
|
关 键 词: | 天价过路费 诈骗罪 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合同诈骗罪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