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建工作流于形式所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我愿意接受处分。”2018年12月,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孙金村党支部书记张友云接受处分时说。这一处分,缘于海陵区委第三巡察组在该村检查党建台账资料时的发现。驻点巡察人员按惯例请孙金村提供2016年换届以来的党建工作计划台账。翻阅该村2017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在提及“以党建推动引领村中心重点工作”的内容时,有这样一段话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如成立经济合作社积极引导群众种植砂糖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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