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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品创作委托人的单方解约权
引用本文:易健雄.论作品创作委托人的单方解约权[J].法学杂志,2009,30(6).
作者姓名:易健雄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摘    要:委托创作合同不属于我国《合同法》第396条所规定的委托合同,在原则上应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定作合同。作品创作委托人享有单方解约权,但行使该条件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在受托人完成工作成果之前行使;2.必须通知受托人;3.必须赔偿受托人的信赖利益损失。

关 键 词:委托创作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单方解约权  

On Right Of Unilaterally Abolishing A Treaty Of The Bailor For Works Cre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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