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律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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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庞再月.论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律属性[J].湖北社会科学,2006,11(9):151-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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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庞再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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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咸宁学院,湖北,咸宁,437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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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预售商品房按揭既不能纳入传统的物权担保类型,也不能界定为新的物权担保形式,它是通过合同联立的形式,综合运用多种法律制度来解决实际问题的新的交易方式。既然如此,预售商品房按揭在法律性质上就不是什么新的制度,因而在物权法修订之际,预售商品房按揭就不能以新的制度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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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售商品房按揭 传统物权担保 新型物权担保 新型交易方式 |
文章编号: | 1003-8477(2006)09-01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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