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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建构问题
引用本文:谷佃军.论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建构问题[J].理论学刊,2002(5):94-95.
作者姓名:谷佃军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济南,250021
摘    要:市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一个范畴 ,指个人、团体按照非强制原则和契约观念进行自主活动 ,以实现物质利益和社会交往的相对独立于国家的非政治生活领域 ,亦即国家政治生活之外的所有社会秩序和社会过程。政治国家代表“公”的领域 ,而市民社会代表“私”的领域 ,是相对于政治而言的非官方的社会结构和过程。一、市民社会在中国建构的必然性市民社会产生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 ,即将产品和劳务作为商品并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其价值的经济。首先 ,从西方社会历史的发展来看 ,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市民社会。“市民社会”…

文章编号:1002-3909(2002)05-00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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