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税法问题分析
引用本文:李兴国,董榕萍.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税法问题分析[J].海峡法学,2013(3):24-29.
作者姓名:李兴国  董榕萍
作者单位: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基金项目:福建江夏学院院级课题“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税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1B008)的研究成果。
摘    要: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对反独促统具有重大意义。税法是影响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制度性环境因素之一。当前大陆方面与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相关的税法规范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实体内容上均存在不足之处。为了更好地发挥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对反独促统的重要意义,在形式上,应提高现行税收规范的法律层级,择机出台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专门税收规章,推动签订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涉税框架协议;在内容上,应对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从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角度进行合理地改良完善。

关 键 词:文化  交流  合作  税法  完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