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立法构建 |
| |
引用本文: | 吴国平.论我国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立法构建[J].海峡法学,2013(3):38-48. |
| |
作者姓名: | 吴国平 |
| |
作者单位: |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
| |
摘 要: |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但没有规定继承扶养协议制度,无法满足被继承人个人养老和自由处分遗产的多元化需求。我们应当以《继承法》的修订为契机,引进外国的继承合同制度,确认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通过立法明确继承扶养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客体,规定继承扶养协议生效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解除方式及法律后果,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继承法律制度。
|
关 键 词: | 继承法 继承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 立法构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