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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刑类型扩充论——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引用本文:张伟珂.资格刑类型扩充论——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1(4):21-27.
作者姓名:张伟珂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38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现有资格刑配置、扩充资格刑类型的契机。可以考虑将禁止令这一非刑罚处罚措施,根据其所禁止的内容予以分解,上升到刑罚的层面,补充完善资格刑的类型;危险驾驶罪的设立使我们有必要考虑将剥夺特定资格(技能)为内容的行政处罚措施改造为刑罚措施,并增设单位犯罪的资格刑。

关 键 词:资格刑  禁止令  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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