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请再审上提一级审查法院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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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荣菊,李凝,赵书磊.民事申请再审上提一级审查法院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审判,2009(1):7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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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荣菊 李凝 赵书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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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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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民诉法,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作出重大修改,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即法律指引当事人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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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审判监督 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 程序当事人 审查 法律效力 再审制度 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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