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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补长”
引用本文:赵景文.莫忘“补长”[J].中国审判,2009(5):96-96.
作者姓名:赵景文
作者单位:云南省石林县人民法院
摘    要:四年前,一个在外省高级法院工作的同学,因业务出众被选拔到一个中级法院任副院长。临行前,他给我发来短信:“虑及你常常从精神上勉我笃学敬业,我此番下派为民做主,特从物质上免你来摆宴庆我,你能否按500元的伙食标准计,以每个字冲抵50元,简单送我10个字的吉言?”当时,我感受得到同学的欣喜状,搜肠刮肚半天,稍有点不识趣地给他发了四个字:“莫忘补长”。短信发出后,我才发觉自己多少有点模仿高人之嫌。

关 键 词:法院工作  中级法院  副院长  同学  短信  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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