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应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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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露露.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应规范化[J].辽宁人大,2008(7):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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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露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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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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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代表应邀列席常委会会议,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直接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常委会履行职责的情况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可就会议审议的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如果分组审议时列席代表单独编组,会产生一些不利因素,有违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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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会议 编组 人大代表 国家权力机关 组成人员 履行职责 不利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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