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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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和亭.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J].特区实践与理论,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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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和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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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体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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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可以这样说,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生命力之所在,法人治理结构的混乱,将会导致公司制的失败。对此,绝不可等闲视之,必须认真研究对待。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产生的背景、组成和特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实行公司制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对有效控制和管理企业的客观要求。通过这一结构,使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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