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山西省一九五四年扫盲专职干部、联合校长、教师编制的规定及扫盲事业费开支办法
摘    要:根据华北行政委员会分配扫盲事业费指标及使用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规定我省扫盲专职干部、联合校长、教师编制与扫盲事业费开支标准及开支办法如下:第一:扫盲专职干部、联合校长、教师的编制.(一)农村扫盲联合校长:按区设置,每一行政区设农民扫盲联合校长二人。计榆专三○六人,运专一五三人,临专一八二八,长专二○二人,雁专一八六人,忻专二○八人。(二)乡干部离职扫盲之教职员:一九五四年计划抽调乡干部九六○人试行离职扫盲,按每开一班(每班四○人),设教员一人,职工一人(开班时再拨经费)。(三)城市市民扫盲专职教师(即农村中之扫盲联合校长):在中央会议未规定新的设置之前,暂按一九五三年第二次整顿专职教师方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