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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委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不违法─—与齐航建、蒋文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李学田.对村委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不违法─—与齐航建、蒋文同志商榷[J].中国民政,2000(6).
作者姓名:李学田
作者单位:河北省迁西县民政局
摘    要:齐航建、蒋文二人撰写的《对村委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违法》(以下简称《违法》一文,《中国民政》2000年第3期),本人认真拜读后,认为他们提出对村委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是违法的立论不妥,特撰此文与之商榷。第一.对村委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不违法对村委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是对村委会成员规定一些必要的标准和条件,由本村选民直接提名产生初步候选人后,再由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查,符合标准或条件者,保留候选人资格,不符合标准和条件者,取消其资格。这种做迭,并不违法。其一,对村委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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