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犯、结果犯、危险犯通说概念的反思与重新界定 |
| |
引用本文: | 牛莉博,谢海恩.行为犯、结果犯、危险犯通说概念的反思与重新界定[J].法制与社会,2008(24). |
| |
作者姓名: | 牛莉博 谢海恩 |
| |
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我国刑法学界对犯罪既遂成立标准的观点有: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犯罪目的实现说和犯罪结果发生说。本文认为,犯罪既、未遂的确认标准应是犯罪行为是否给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造成实害。由此,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的规定并非以既遂为模式。
|
关 键 词: | 既遂标准 行为犯 结果犯 危险犯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