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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同志对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引用本文:王学泽.罗干同志对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J].人民调解,2006(9):4-4.
作者姓名:王学泽
作者单位: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
摘    要:今年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在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呈报的《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暨〈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青海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出台了《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使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希望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关 键 词:人民调解工作  青海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批示  罗干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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