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立法的能力构成与质量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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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才发.我国地方立法的能力构成与质量提升[J].河北法学,2024(4):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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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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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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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域下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19ZDA170)的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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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能力是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为实现立法目的、满足立法需求所具备的能力和能量。地方立法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地方法治扩散旨在将一地法治建设成果推向全国,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是地方立法的根本遵循。立法需求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内在动力:提高立法技术规范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必由之路,服务乡村治理需要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内生动力,突出地方特色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关键举措。法治环境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外在机理:公众参与立法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以人民为中心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根本支撑,坚持党的领导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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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立法 立法能力 立法需求 立法质量 内在动力 外在机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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