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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诊所式教育模式的构想
引用本文:常爱芳.法律事务专业诊所式教育模式的构想[J].青年论坛,2008(6):141-144.
作者姓名:常爱芳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摘    要:新兴的“法律诊所式教育”自上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后,其注重实践与实际技能的教学方法和理念逐渐为高等法学教育所接受。诊所式教育所采用的方法常见的有模拟课堂教学法、代理真实案件法、学生反馈评价法等,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条件、不同课程和不同环境。结合高职教育的具体情况,在开始试用初期,本人谨慎选择模拟课堂教学法,待经验和条件积累到一定程度再逐步向代理真实案件的思路发展。为此制定模拟课堂教学的实施方案:慎重选择案例,组织少部分人参与,严格制定诊所的规范,侧重全程指导,以免流于形式。

关 键 词:法律事务  诊所式  教学方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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