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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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储水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建设[J].上海党史与党建,2007,3(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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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储水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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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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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社会是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人自身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起点。或者说它是和谐社会的主体条件。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体的人,应该具备三个基本条件:首先,他应该是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享有者;其次,他应该是政治权利的享有者,即他应该是公民;再次,他应该是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进行和谐社会的主体建设必须围绕这三个方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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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主体建设 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的和谐 社会和谐 主体条件 社会主体 精神财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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